交通活动护栏
活动护栏
①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活动护栏。
②设有中间带的一级公路在禁止车辆掉头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
③活动护栏应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公路中心线位置,设置的长度应能有效封闭中央分隔带开口。
④活动护栏的设置高度应与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高度协调一致。活动护栏上部应设置轮廓标或反射体。设置反射体时,规格为4cm x 18cm,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反光等级应为二级以上,颜色和设置高度应与中央分隔带轮廓标保持一致。
⑤位于有防眩要求路段的活动护栏上宜设置防眩设施。